全区残联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全区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和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残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组织开展“六个行动”,全面落实自治区残联“八代会”各项任务,做实做细“大爱北疆”助残行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一)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范围,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强化农村牧区残疾人就业产业帮扶,开展农村牧区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持续加大对农村牧区残疾人就业增收扶持力度。继续与农业银行等开展金融助残服务项目,促进助残企业和残疾人家庭持续增收。推动落实金融助残消费试点工作。
(二)做好残疾人兜底帮扶工作。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提升残疾人精准救助和分类救助水平。配合民政部门推进服务类救助试点工作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的落实,采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予以帮扶。会同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细化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各项举措。继续为0-59周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推进落实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配合制定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相关实施意见。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指导做好项目与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意见的衔接融合、平稳过渡。配合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地方标准。继续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北疆融享家园·残疾人之家”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残疾人之家运营管理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呼和浩特市寄宿制托养服务项目和锡林郭勒盟残疾人帮办代办关爱服务项目。
二、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四)提升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水平。开展“大爱北疆 助康圆梦”系列公益项目。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稳定在90%以上。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孤独症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确保符合康复救助政策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做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工作。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管理办法。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推广。加强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学科建设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提高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能力,配合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将最基本、最急需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持续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动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
(五)促进残疾人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开展“大爱北疆 助业自强”系列公益项目。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办法》。继续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2025-2027年)。协调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和宣传月活动。制定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管理办法、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和实习见习补贴办法、关于提升残疾人职业培训质效的若干措施等就业政策,落实好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补政策。开展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评选。举办第四届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创意赛、全区残疾人岗位精英赛、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内蒙古考区)。推动盟市、旗县(市、区)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残疾人精准就业帮扶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开展“索伦嘎”内蒙古残疾人就业公共品牌应用推广。发挥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会。
(六)强化特殊教育保障能力。配合制定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有关残疾人教育要求的具体举措。总结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推动康教融合发展,支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提升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学生资助和救助办法》。组织开展国家通用盲文和通用手语培训。开展全区性国家通用盲文、通用手语比赛,组队参加全国比赛。
(七)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开展“大爱北疆 多彩人生”系列公益项目。指导各地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和“五个一”文化进家庭活动。推动盟市、旗县(市、区)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和残疾人运动会。推动公共图书馆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建设。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继续开展“大爱北疆•阅读有我”主题读书活动。积极开展基层残疾人文化中心和康复建设示范点扶持工作,辐射带动周边社区。组织参加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文艺汇演。承办全国残疾人“文化周”启动仪式。积极备战并组织参加2025年第十二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奥会。出台残疾运动员教练员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成绩奖励办法、残疾人体育管理办法、残疾人体育经费管理办法等。开展残疾人青少年体育人才选拔工作。推动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协会。
(八)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5周年纪念活动。结合全国助残日等重要节点,落实每月一主题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配合自治区人大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开展“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继续推动残疾人法援中心协作机制建立,总结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推动各专门协会打造品牌普法项目。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总结。
(九)统筹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建设内蒙古无障碍主题公园。持续推动交叉互检整改工作,巩固互检成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互联网网站运用试点体验活动。配合开展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配合探索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加强无障碍督导员队伍建设,建立无障碍督导员数据库。高质量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十)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发挥残疾人救助工作站作用,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开展残疾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信访队伍能力建设,落实“邀访·倾听”、走访探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领导干部包案等制度。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三、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十一)强化残疾人事业支持保障。持续加强预算绩效和预算执行管理,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水平。开展2024年对下转移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做实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开展盟市之间基本状况调查数据交叉互检。完成2024年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前期工作。持续推进自治区和盟市、旗县级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残联系统数字化建设,提升残疾人数据应用效能。
(十二)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组织开展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全区巡回宣讲。深入宣传“大爱北疆”助残行动,积极主动融入“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发挥好志愿助残服务站作用,持续开展好富有特色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助残志愿者协会,扩大助残志愿者队伍。组织动员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爱心企业为残疾人提供经常性、精准化服务。做好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推荐工作。继续推广“看学问办”系统4K电视端。做好《内蒙古残联工作通讯》出版和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好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康复与残疾预防学会、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等会管社会组织作用。
(十三)加强残疾人工作者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残联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残疾人干部比例,强化干部队伍专业素质。配齐配强残疾人领导干部,盟市残联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残疾人干部。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提高专职委员素质。做好第九届全国专职委员知识竞赛参赛工作及全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竞赛选拔工作。通过遴选、竞争性比选和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所需的专业素质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才。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抓好自治区残联系统干部学习培训。做好老干部和群团工作。
(十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好“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行动计划、配套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落实好中国残联支持内蒙古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任务。推动残疾人事业重大任务纳入地方“十五五”规划大局。启动“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制定规划配套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科技助残举措。
(十五)防范化解残疾人工作领域风险。围绕残疾人工作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提升防控能力。排查和有效化解残疾人领域矛盾风险,切实加强残联系统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持续整治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强化重大风险日常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持续深化残联改革
(十六)密切联系、深入了解服务残疾人。认真贯彻落实残联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规范嘎查、村(社区)残协建设,确保残协“强起来”“活起来”。持续开展好残联干部直接联系帮扶困难重度残疾人专项工作。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残联直接联系残疾人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残联维护残疾人权益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残联接受残疾人评议办法》等三项制度。
(十七)扎实办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全面上线运行“一表通”系统,切实为基层减负。常态化推进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持续开展违规持证清理核查工作。扎实做好全区“跨省通办”工作,加快推动基层残联代办帮办服务。继续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进行“上门评残”服务。持续做好为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不断优化办证流程,提高办证效率。定期对残疾人证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持证残疾人证信息准确。推动相关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保险代缴相关事项落实到位,提高惠残政策便利性、可及性。
(十八)推动专门协会规范活跃、可持续发展。认真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支持各专门协会建设,不断提高专门协会规范化水平。指导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向盟市延伸。保障协会工作经费、场地、人员等基础条件。加强各专门协会品牌打造,开展符合自身实际的品牌项目活动。
(十九)开展区域合作深化行动。用好京蒙对口帮扶机制,争取更多的项目合作,形成全范围、多领域京蒙协作格局。发挥三北区位优势,举办京津冀晋蒙残疾人事业联动发展签约仪式。落实黄河流域残疾人康复工作协作机制、陕蒙残疾人“同心·汇爱”合作机制。促进中俄蒙“一带一路”残疾人互惠交流合作。加强与区内外社会组织的联系合作。加强科技成果在助残方面的合作应用。
五、全面加强残联党的建设
(二十)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残联系统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二十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 2025年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