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工委召开会议 专题研究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2023年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残工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残工委主任奇巴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就落实王莉霞主席要求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工作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认真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全区残疾人就业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残疾人招录(聘),争取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各机关、事业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国有企业要按在职职工1.5%的比例设置就业岗位招聘残疾人。二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将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责任报告,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突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三是设置残疾人公益专岗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发残疾人公益专岗,在各级党政机关和社区(嘎查)工作。四是促进盲人按摩人员就业,旗县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街道社区要设置盲人按摩室,安置残疾人就业。五是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要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足用好用到位,严禁挤占挪用,真正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上,特别是残疾人就业方面。
会议要求,各级残工委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本部门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残疾人就业,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体面有尊严的就业,创造美好生活。
会议还就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内蒙古自治区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残工委副主任、副秘书长孙利剑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