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57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自治区低保边缘家庭社会救助的提案》(第0057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2024年7月,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残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区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健全低收入人口认定、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文件对“低保边缘家庭”规定了明确的认定条件。
二、动态监测残疾人情况,实施精准帮扶
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及时掌握易致贫返贫残疾人底数,截至6月末,监测对象中共有持证残疾人1821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3816人、边缘易致贫户585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539人。印发《关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程中落实好惠残政策的通知》,为监测数据中22名疑似符合残疾条件但未办证的监测户,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主动开展残疾评定、主动办证,落实惠残政策。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有新符合办证条件的积极推动办证并落实相关政策。与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密切配合,继续开展“富民贷”金融助残服务,共为735名残疾人授信3172.4万元。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县的扶持力度,15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县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残疾人产业、就业帮扶。
三、强化残疾人兜底保障措施
落实《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意见》,与民政厅建立低收入残疾人数据监测共享机制,截止2024年6月底,全区共有35.1万名残疾人享受低保政策,其中:18万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低保单人保政策。配合民政部门,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由100元/人·月提高至125元/人·月,今年7月开始实施。目前,享受生活补贴的有35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有31.7万人,同时享受两项补贴的有18万人。为全区0-59周岁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减轻残疾人家庭因意外伤害带来的困难和负担。
今后,我会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三类人群”情况的监测和政策宣传,落实现有残疾人帮扶政策,不断提高残疾人救助帮扶水平,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签 发 人:韩 冰
联 系 人:邬 彤
联系电话:0471-6527113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