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联2023年度工作总结
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关心指导下,聚焦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国残联出台了《关于支持内蒙古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战略性安排。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较好完成了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四件民生实事,集中办好了全区残疾人运动会等几项重大任务。
一、突出政治引领,残联系统党的建设更加巩固
各级残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一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组织保障,践行群众路线,树立底线思维,抓好残疾人领域安全生产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残疾人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面向广大残疾人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讲。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在主题教育期间,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对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开展全覆盖式调研,形成22份调研报告,开展4次调研成果交流,制定24项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出台15项制度成果。各盟市和旗县级残联坚持上下贯通一体推进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工作落实。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印发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按月调度《政治监督清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推进“两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
二、强化兜底保障,残疾人民生保障网更加坚实
落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要求,不断织牢织密残疾人民生保障网。一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加强对易致贫返贫残疾人数据监测。与北京市残联实现两次互访交流,签订结对帮扶协作框架协议,4个市级、32个区级项目纳入京蒙协作帮扶范围,总投资1111万元,覆盖6027名残疾人。开展“富民贷”助残金融服务工作,通过“e推客”平台为残疾人申请贷款653户,农业银行授信金额共计1546万元。二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优化申请程序,推动精准管理。33.15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6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全区41.3万名0-59周岁困难重度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26万名残疾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为38.9万名残疾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协调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资金管理全程跟踪盯办工作机制,各盟市残联全面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三、强化公共服务,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加强精准康复服务。63058名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率为98.36%;30388名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辅具适配服务率为99.05%。6135名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北疆启明公益行动、脊髓损伤截瘫残疾人暖康护理包项目、慈善草原行项目惠及3198名残疾人。对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28名就业年龄段语后聋患者植入人工耳蜗。成立内蒙古康复与残疾预防学会,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统筹推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11118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4557人,农村牧区新增就业6561人,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1792名残疾人就业。对全区686名残疾高校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服务,服务率为100%,就业率为99.24%。完成培训城乡残疾人13390人次,举办残疾人大学生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助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开办92家“圆梦家园”残疾人快递驿站。在乌海市举办内蒙古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选派28名选手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全区共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96场,提供残疾人专岗3352个。持续开展走访拓岗活动,走访1967家单位,累计拓岗9729个。三是保障残疾人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安排残疾少年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提高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对全区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机构进行补贴。为31名残疾考生提供高考便利。对385名残疾大学新生和125名内蒙古开放大学残疾大学毕业生进行资助。成立81个旗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四是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积极发展日间照料服务,为11290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联合财政、民政部门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支持和引导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康发展。五是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帮助214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落实“五个一”活动。在乌兰察布市、兴安盟、赤峰市、乌海市成功举办“大爱北疆·共享芬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艺术巡演。开展全区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摸底调查,选拔出412名残疾人艺术人才。开展康复体育进重度残疾人家庭项目,为5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居家体育康复服务。在鄂尔多斯市举办了自治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举办第七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活动。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13届残疾人健身周“大爱北疆”(内蒙古)主场活动暨全国大众射箭项目推广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运动员在世界级大赛获得3金1银1铜的成绩,4名运动员参加杭州第4届亚残运会,获得3金、2铜的成绩。六是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举办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暨“大爱北疆·有爱无碍”公益行动启动仪式,联合20个部门共同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在兴安盟、赤峰市开展无障碍体验促进活动。继续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一步优化家改目录清单,完成12184户改造任务。七是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全面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举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落实残疾人“邀访·倾听”、走访探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等制度,集中开展残疾人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残疾人59人次,办理中国残联网上信访件32件,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接听来电2514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办理77件。八是补齐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短板。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对盟市、旗县级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加快建设运营,年初19个未建服务设施的旗县6个已建成,19个未运营旗县已有15个投入运营。
四、强化自身建设,残联系统服务保障能力更加优化
一是圆满完成自治区残联换届工作。如期召开自治区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残联换届任务。二是加强残联组织建设。举办全区残联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规范残协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残协服务能力。三是发挥专门协会作用。举办全区各专门协会培训班,自治区残联落实各专门协会办公场地和交通、通讯补贴,保障活动经费。各专门协会全年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四是扎实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全区6752名志愿者参与完成志愿助残服务项目296个,累计服务残疾人7.9万余名。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常态化推进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各旗县(市、区)残联累计开展上门评残服务2077次。推动融媒体建设,为广大残疾人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提供更便利的优质服务。
五、强化品牌意识,残疾人事业融合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开展“大爱北疆”助残行动。助康圆梦、助业自强、多彩人生、慈善草原行四部曲得到持续深化,组织开展“大爱北疆·美丽工坊”“爱可以用声音传递”等公益助残项目,在阿拉善盟举办第二届“沙漠印象轮椅挑战者大会”,在乌海市举办“大爱北疆”公益助残行动现场会。二是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加强基金会班子和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拓宽募集资金渠道,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开展助残项目28个,在全国残联系统率先为甘肃省地震灾区受灾群众捐助款物141万元。三是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积极承办“第二十二届中国复明扶贫流动眼科手术车交流会”。参加黄河流域残疾人康复工作协作发展大会,与山东省等8省区残联签署《黄河流域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框架协议》,加强残疾人康复合作交流。四是加强残疾人事业研究,组织完成26个课题,成立了内蒙古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