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开展残联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活动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1-24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贯彻实施,自治区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20部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残联作为“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人民团体,无障碍设施应当走在各单位和机构前,发挥表率作用。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自治区残联组织由自治区肢协、盲协、聋协成员组成的无障碍体验促进队对自治区残联机关、康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特教学校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体验。
活动中,体验促进队成员实地体验了各单位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电梯、盲道、扶手等公共设施,详细了解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对自治区残联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给予肯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和亲身体验对优化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自治区残联机关和会属单位将对体验促进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不断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服务,重视残疾人体验感,将自治区残联系统打造成我区无障碍政务服务单位示范“样板间”。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城乡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力度,始终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支撑。今后,我会将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契机,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围绕残疾群众的实际困难与现实需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加快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无障碍标准化水平,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创造安全、便捷的环境。以更扎实的举措,努力使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不断开创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