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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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联2021年工作总结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4-14


2021年,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关心支持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残疾人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积极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下的残疾人各项工作实现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突出政治引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年共开展了24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学习始终,举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期专题培训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双语”教材改革,深刻领会和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团结的政策措施。持续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内蒙古和残疾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守正创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了5个专题学习。先后邀请3名宣讲团成员举办了专题讲座所有党员干部都完成了4本必读书目学习。党组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均讲授了专题党课各支部均举行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均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开展“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向7名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及时启动“三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专栏制定并晾晒了领导班子“我为群众办实事”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各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年底前全部完成动员全区各级残联将国庆期间为残疾人提供便民惠民服务,为残疾人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

(三)严守政治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实施《自治区残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清单》,全年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领导小组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内容14篇。17名新任、转任党员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完善了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修订完善《自治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手册》,基本形成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实地监督检查,按要求上报了工作报告

(四)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年初制定印发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意识形态等工作要点,召开了2021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会党组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疾人信访诉求情况分析研判3次。组织召开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对盟市残联领导班子协管,指导和支持工青妇工作,完成第三届工会的换届选举。调整了机关党委组成人员,指导5个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新成立1个党支部,评选了2个“最强党支部”,发展了3名预备党员,开展了“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各党支部分别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统筹疫情防控,着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扎实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措施继续推动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单独立户、单独纳入低保特惠政策,全区共有32.1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继续推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共为32.1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49亿元,为29.36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54亿元民政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方便残疾人跨省申领“两项补贴”为全区44万0-59周岁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与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衔接,实现为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二)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同乡村振兴局印发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过渡期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工作重点,健全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将有致贫风险和返贫风险的残疾人监测情况和数据及时分解到各盟市,进一步明确措施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先后进行两次数据比对,形成精准“两类人群”常态化监测帮扶长效机制全区共确定脱贫不稳定残疾人3197人,边缘易致贫残疾人3763人,突发严重困难残疾人202人。继续深化京蒙残疾人帮扶协作,与北京市残联签署了《2021年度京蒙残疾人协作协议》,44个项目纳入北京市市级和区级协作资金范围,涉及资金1298万元,受益残疾人5292人,目前,已完成19个项目,其余25个正在稳步推进。

(三)对受疫情影响残疾人实施特殊关爱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内部疫情管控,取消或延期举办部分文体活动和培训班坚持把残疾人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研究部署全区残联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紧盯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稳定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实现零感染,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肯定向各盟市残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管控受疫情影响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的通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关心救助。针对额济纳旗、二连浩特市和满洲里、扎赉诺尔、新巴尔虎右旗等地突发疫情事件,紧急筹措资金228万元,用于对受疫情影响残疾人的走访慰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共建社区,协助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着力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整体规划,单设“保障残疾人权益”专节。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列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并由部门出台的X类规划调整为由政府出台的N类规划。起草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经反复论证研究,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自治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改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和融合发展能力

(一)持续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4676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召开“全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会暨工作交流会”,对乌兰察布市残疾儿童康复住院按床日付费、取消住院起付线等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对有需求的53872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康复服务率为96.49%。26863名残疾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适配率为96.84%。在兴安盟和鄂尔多斯市挂牌成立自治区东、西部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推动兴安、乌海市和5个旗县(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工作,完成200名干预任务积极做好“大爱北疆助康圆梦”大型公益活动,与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慈善草原行公益活动,行程近万里,走进东部7个盟市18个旗县(市、区)的47个救助点开展活动52场次,实施了一系列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捐赠款物800余万元。举办“8•28光明未来”公益行动绩效评估会。聘请行业内专业机构,对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兴安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进行孤独症和脑瘫儿童康复方面的指导教学和培训。举办了全区脊髓损伤者生活重建培训班,培训脊髓损伤互助骨干25名,通过生活重建训练,帮助他们实现生活自理。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训练各类残疾儿童354名;举办师资培训班2期,培训教师105名;举办家长培训班4期,培训家长300余人次;圆满完成康复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装修工程积极推进成立自治区康复协会,汇聚人才和智慧,助力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加大残疾人教育支持力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13867人,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5%。3096名未入学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排,进行分类安置,安置率为97%。对内蒙古开放大学28残疾毕业生学费进行补贴。资助375名残疾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加强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完成了3个专业、5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在校学102。开展职业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158人。

(三)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全区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4056名,完成年度任务的116%;农村牧区残疾人新增就业4477名,完成年度任务的136%;对11774名残疾人实施技术培训,完成年度任务的118%。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率从2020年31.6%增长到49.3%,增长17.7个百分点,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9.34亿元,比上一年度增加0.94亿元。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为用人单位审核工作提供便利。协调组织部门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2022年考录公务员计划。积极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全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达到114个,安置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等特殊就业困难残疾人1130人。创新性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高端培训,与有关培训机构共同启动残疾人电子数据鉴定培训项目,培训学员86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拖欠残疾农民工薪资情况摸底,督促各地帮助85名被拖欠工资的残疾人开展讨薪工作。

(四)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联合有关部门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加大托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托养服务管理、服务人员培养。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2066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开展了托养服务。

(五)丰富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第31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同志对全区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举办了三次新闻发布会,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对我区残疾人工作刊发稿件、播出报道300加强门户网站和“内蒙古残联牵手同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网络舆情管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优化微信公众号内容质量,提升关注率,截至目前累计发文1000余篇,阅读量达7万余次,关注人数持续攀升。积极推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组织3500余名残疾人开展游园、观影等文化活动。重点扶持6个残疾人文创企业基地建设。继续举办全区残疾人艺术人才培训班,着力培育具有我区特色的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成功举办自治区首届残疾人文化创意产品及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书法、绘画、摄影展举办第二期全区残疾人艺术人才培训班,共计培训30残疾人体育运动取得优异成绩,我区选派的3名运动员在东京残奥会上取得一金一银一铜的好成绩。派出184名残疾人运动员出战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取得残运会7金、10.5银、16铜和特奥会10金、11银、15铜的优异成绩,3次打破全国纪录,2次打破世界纪录,参赛规模和参赛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会同自治区体育局印发了全区第六届残运会竞赛总则,要求盟市、旗县(市区)以全区残运会为契机,通过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或单项运动选拔赛,选拔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鼓励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体育运动,以此活跃群众体育、康复体育

(六)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助残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区助残志愿者的条件、服务内容、保障与奖励规定,规范指导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活动,3.8万名注册助残志愿者活跃在助残第一线。发出开展“我是党员 我帮你”学雷锋阳光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倡议,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116个党支部,对162个残疾人家庭开展精准志愿服务。动员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为广大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援助服务。

(七)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了自治区体验促进队,赴部分盟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实地体验。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全年共完成8252户改造任务。联合自治区文化旅游厅开展“阳光无障碍影院”项目,在全区11个盟市级图书馆开展38场次,1500余人次的盲人参加了观影活动。为全区2000名发放了信息无障碍音箱

(八)加强残疾人工作法治化建设。积极抓好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工作。推动做好12385与12345热线合并工作健全残疾人信访诉求解决机制,全年共接访61批次,电话接访24通,办理12385残疾人热线服务1459通,处理中国残联转办网上信访信件27,处理自治区信访网站信访件1件

五、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增强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全区残疾人群众中积极开展“四史”主题宣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引领,积极引导广大残疾人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召开了自治区残联七届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增聘名誉主席、增补调换主席团成员。召开残工委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对落实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做好2022年残疾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丰富活跃残疾人各类活动继续推进残疾人证清理整顿,扎实开展了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实现了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发了《残疾人证管理工作手册》,积极推动残疾评定工作认真抓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基础数据和基本需求。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专兼挂”要求。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各盟市、旗县围绕残疾人基础设施、基层组织建设和残保金审核情况开展调研,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完成了残联志“十三五”巡礼的编纂工作,创办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工作通讯》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

一年来,我区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十四五”残疾人事业良好开局,但对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对照残疾人群众所需所盼,仍存在一定差距: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滞后。自治区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托养服务中心、盲人按摩医院等项目还没有实质性进展,缺乏对盟市、旗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医疗、托养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残疾人就业、康复、文化体育、无障碍等保障政仍需加强落实,残疾人专业服务人才短缺。残疾人就业难、创业难问题仍然突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率普遍较低,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残联基层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依然比较薄弱,特别是在突发自然灾害、应对疫情面前,作力量更显得薄弱;村(居)残协组织工作还没有完全开展起来,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能力水平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补短板,强弱项,增质效,树品牌,提振残疾人精神力量,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深入开展“大爱北疆”公益行动,整体推进残疾人基本保障与公共服务各项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