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 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18
各盟市财政局、残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财综〔2023〕1174号)要求,结合实际,修订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实施意见》(内残联发〔2020〕13号)中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时变更。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