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 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3-18

各盟市财政局、残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财综2023〕1174号)要求,结合实际,修订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实施意见》(内残联发〔2020〕13号)中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同时变更。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

 

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性目录.xls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226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无障碍通道 | 无障碍操作说明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21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蒙ICP备17001531号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三级等保备案号:15000099018-1900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电话:0471-6520471 传真:0471-652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