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残联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五定”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发〔1995〕第38号)、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调整内设机构职责的批复》(内机编办发〔2019〕185号),我会的主要职能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残疾人事业的事业团体,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工作,业务上接受中国残联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指导。其主要职能是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如下:
(1)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残工委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信息平台管理、文秘、档案、统计、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安全生产、非涉残问题信访、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协调落实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办理对外交流事宜。
(2)组织联络部: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协助各盟市委管理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调查残疾人状况,指导监督《残疾人证》的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活动;联络协调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和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承担人事和机关职工社会保险工作。
(3)教育就业部:负责协调教育部门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协调开展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管理中心业务工作。
(4)宣传文体部:制定并实施全区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负责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对外宣传;推进并指导全区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组织并指导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群众性体育和康复体育活动。
(5)康复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开发、供应、服务;推进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负责对全区残疾人康复医疗、康复训练效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指导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6)维权部:协助制定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配合执法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做好普法宣传,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救助;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工作;负责残疾人来信处理、来访接待;负责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7)发展规划部:负责开展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监测、评估和课题研究;组织开展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绩效监控;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经费内部审计;组织开展全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储备、管理和评估;开发和管理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国际合作项目。
(8)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会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做好机关和会属单位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协助党组完成理论学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承担机关和会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及对口帮扶、扶贫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和群众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残联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内设办公室、组联部、教就部、宣文部、康复部、维权部、发展规划部、机关党委8个处室。
(一)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为财政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编制37人;2024年年末实有7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事业单位长聘人员6人。
(二)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属单位设置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康复服务质量有效提升;二是残疾人就业加力推进;三是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得到保障;四是残疾人托养照护得到加强;五是文化体育生活丰富多彩;六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深入贯彻实施;七是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八是基础服务设施加快建设运行。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8473.07万元,比2024年预算7694.84万元增加778.23万元,增加10.11%,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较2024年增加38.66万元;二是上年结转项目较2024年年初结转增加2006.75万元,其中,备战2025年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奖金结转1040.9万元、(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盲人按摩医院项目前期工作结转461.89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结转500万元。
支出预算8473.07万元,比2024年预算7694.84万元增加778.23万元,增加10.11%,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项目较2024年年初结转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847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980.47万元,占比70.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2492.60万元,占比29.42%,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847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26万元,占比11.84%;项目支出7469.81万元,占比8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473.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2492.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8.2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较2024年增加38.66万元;二是上年结转项目较2024年年初结转增加2006.75万元,其中,备战2025年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奖金结转1040.9万元、(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盲人按摩医院项目前期工作结转461.89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结转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851.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314.09万元增加537.6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77.68万元,与上年75.26万元相比增加2.42万元,增长3.2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63.41万元,与上年65.40万元相比减少1.99万元,减少3.0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31.70万元,与上年32.70万元相比减少0.99万元,减少3.04%,变动原因: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相应离退休经费增加。
(2)残疾人事业中行政运行年初预算709.09万元,与上年729.84万元相比减少20.75万元,减少2.8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242万元,与上年242万元相比,无变动;残疾人就业年初预算84万元,与上年53万元相比增加31万元,增加58.49%,主要为残疾大学生毕业人数增加;残疾人体育年初预算2111.90万元,与上年2226万元相比减少114.10万元,减少5.1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年初预算4531.91万元,与上年3889.90万元相比增加642.01万元,增加16.50%,主要原因为一是2025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较2024年增加38.66万元;二是2025年一次性项目减少。
2.卫生健康类54.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5.22万元减少0.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28.19万元,与上年29.13万元相比减少0.94万元,减少3.2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26.61万元,与上年26.09万元相比增加0.52万元,增长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在职职工工资正常变动调整。
3.住房保障类66.57万元,住房公积金66.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9.04万元减少2.47万元,减少3.57%,主要原因为2025年年初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残联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03.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6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2.公用经费14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6.50万元增加243.50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大爱北疆 助康圆梦”-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家庭“照顾者康复技能培训”项目、“大爱北疆 助康圆梦-脊髓损伤截瘫残疾人暖康护理包项目、“沙漠印象”凯洋杯第三届(2024)轮椅挑战者大会项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表情况说明
自治区残联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90万元,比上年预算17.40万元,减少3.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万元,无变化。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万元,无变化,在参照上年预算安排和经费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兼顾本年工作任务实际需要,保障单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作相应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0万元。比上年预算15.40万元减少3.5万元,减少22.73%。因2025年我会二级单位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计划出国,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为了保证部门整体“三公经费”预算保持不变,所以自治区残联本级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残联2025年预算安排项目12个,项目预算总金额7469.8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97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492.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80万元,比上年143.07万元减少2.27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2025年年初人员较2024年减少,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185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3.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领导干部日常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残疾人提供流动眼科服务;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等。
四、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个,公开绩效目标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956.2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反映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专项彩票公益金以及自治区各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自治区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级留用补助资金额度,列入相关单位的部门预算。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璇 联系电话:0471-6539312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