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残疾人联合会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座谈会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24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在城市新建、改建工程的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有特殊需求群体的出行权益,8月19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残联就如何运用法律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公益诉讼推动无障碍环境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用召开座谈会。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贾鹏,副理事长敖其和维权部一级调研员赵桂云等同志与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黄凯、三级高级检察官武天舒、四级高级检察官王丽梅等第八检察部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自治区残联介绍了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自治区残疾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开展相关体验促进活动情况。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介绍了公益诉讼在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实施过程。双方就如何提供无障碍公益诉讼的有效线索,推动无障碍环境规范化建设、管理、使用进行了讨论,并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
贾鹏指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有特殊需求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前提,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有效的配合协作机制,是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高质量融入社会生活的有效措施,自治区残联将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无障碍公益诉讼,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黄凯指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职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保障作用,与残联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无障碍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加强社会效益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无障碍环境的意识,维护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