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卫生和民政厅联合发文将假肢矫型器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作者:内蒙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5-24
根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五部门《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精神,为更好保障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自治区残联与卫生厅、民政厅共同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实施时间为2011年7月1日。此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共计18项,除国家要求的外,将小腿假肢、大腿假肢、矫型器适配、社区康复测查、助听器选配实验(含编程)、真耳分析、徒手平衡功能检查、仪器平衡功能评定、失认失用评定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