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发改委等六部门赴赤峰市、 呼和浩特市和巴彦淖尔市开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调研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精神,尽快制定出台我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经商自治区发改委同意,6月8日至12日期间,由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贾鹏带队,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人社厅、税务局、残联六部门安排专人组成调研组,先后赴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进行调研。
调研组深入赤峰市松山区金峰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真色彩塑业有限公司和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大佘太富强荣祥农贸专业合作社等11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辅助性就业机构、盲人按摩机构,就享受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措施,残疾人从业状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并在各市组织地市相关部门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代表及残疾人代表召开座谈会,共同就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总体方案》,研讨改善和推进残疾人就业的办法和举措。
调研过程中,贾鹏对各地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增收,是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和残疾人稳定脱贫长效机的重要抓手,各地应执行好《残疾人就业条例》和配套法规,保证各项惠残助残政策落地见效。贾鹏要求,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人社、民政、税务等社会救助部门的沟通联系,特别是要及时将符合条件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在充分让残疾人群体享受扶残助残专有政策的同时,也充分享受普惠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贾鹏强调,要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抓好贫困残疾人家庭就业增收和低收入残疾人群众家庭提升帮扶,不断满足残疾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大力扶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在安置残疾人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其他成员,结合各地市扶残助残情况,特别是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政策落实,与地方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给予业务指导。
本次调研对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奠定了较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