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举办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暨“大爱北疆·有爱无碍”公益行动启动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向全社会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营造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良好社会氛围。8月31日,自治区残联和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暨“大爱北疆·有爱无碍”公益行动启动仪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艳刚出席,并宣布行动启动。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佟国清在讲话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用法治架起无“碍”桥梁,为加强和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他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树立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传播无障碍环境文化,提升无障碍法治意识,形成遵法、知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无障碍社会环境,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做出积极贡献。
活动仪式由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敏主持。
活动中,呼和浩特市残联向全社会发起争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参与者、监督员、志愿者“有爱无碍·携手同行”倡仪。
自治区残联公布了“大爱北疆·有爱无碍”公益行动项目计划,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佟国清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公益形象大使颁发聘书。
爱心企业向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进行了捐赠。
活动现场,发放《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手册3000余册,公益律师现场为群众解读《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展示了残疾人手工艺品和假肢矫形器、个人生活自理和防护、个人移动类、家务类、沟通信息类等康复辅助器具等100余种。
自治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呼和浩特市相关单位、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及市四区残联工作人员、残疾人代表、志愿者、爱心企业、新闻媒体约2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