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法用法专栏 > 立法工作

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1-14
   残联发〔2011〕26号

  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司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普法厅(局、委、办)、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制定了《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司 法 部

  民 政 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卫 生 部

  教 育 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 政 部

  全国普法办

  中国残联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此件转发至县)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在国家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过程中,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修订通过《残疾人保障法》,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就业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加强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签署和批准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我国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和维护残疾人权益奠定了良好法制基础。

  ——《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增强,残疾人参政议政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我国逐步形成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氛围。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一些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依法保障残疾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

  ——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全社会依法尊重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残疾人事业立法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

  ——做好《残疾人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完成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制定工作,完成《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工作。

  ——在国家刑事、民事、行政、社会等立法过程中,特别是与残疾人权益密切相关的精神卫生法、社会救助法等立法工作中,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残疾人的需求,明确规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具体内容。

  ——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全面完成《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改工作,进一步推进地方残疾人事业法规、规章制定工作,适时制定和修改地方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使广大残疾人获得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在涉及残疾人权益的相关立法过程中,积极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加强残疾人立法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残疾人政治权利、民事权利、刑事责任减免等方面的研究,为相关立法提供依据。

  (二)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确保《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与残联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认真听取和采纳相关执法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各级政府残工委及其组成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建立健全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行使参政议政权利提供服务。

  (三)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将《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残疾人事业的了解,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自觉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尊重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制定实施残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考核体系,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介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即时性和知晓率。

  ——制定残联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的具体计划,通过逐级培训的方式,完成对15万名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各级残联工作人员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做好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工作。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相关要求,促进国内立法与公约基本原则精神的一致和主要内容的衔接。

  ——认真履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各项规定,通过履行公约进一步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

  ——加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研究和宣传普及工作。

  四、检查评估

  (一)各地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发展规划。

  (二)2013年进行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进行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工作终期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