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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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平理事长在全区残疾人工作暨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26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

奋力开启全区残疾人事业新征程

 ——在全区残疾人工作暨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1月18日)

杨瑞平

 

同志们,早上好

      今天召开全区残疾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目的是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国残联六届五次主席团会议暨第三十二次全国残联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副主席、残工委主任刘新乐同志对召开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下面,我对2017年全区残疾人工作做一回顾,并就做好2018年残疾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精心指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残联共同努力下,全区残疾人工作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面小康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这个关键,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残疾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进步和残疾人民生的改善。

      (一)抓精准扶贫,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将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残疾人头等民生工程,与25个部门共同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为全力落实《行动计划》,与相关部门共同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手工制作促进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商务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推进就业助残助力扶贫攻坚千企万人就业创业活动的方案》等8个具体方案。加强调研督导,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成员分别带队深入12个盟(市)60多个旗县(区)300多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在30多个旗县召开由当地政府、部门领导和残疾人参加的座谈会,自治区扶贫办在赤峰市共同举办全区残疾人脱贫攻坚座谈会,交流经验,查摆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自治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自治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措施的意见》。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就贫困户“因残致贫”问题多次汇报提出建议,将“因残致贫”纳入自治区贫困旗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交叉检查和考核指标体系中,有力推进各地将残疾人脱贫纳入当地脱贫攻坚大局,做到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对持证贫困残疾人服务需求的基本数据进行清晰识别和掌握,立足于解决困难残疾人不愁、保障、两扩面”需求,协调住建部门将剩余的2500余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存量改造任务列入改造范围提升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每年安排150万元对1.5万名农村牧区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安排302万元对残疾人贷款进行贴息,解决贫困残疾人生产资金问题开展教育扶贫,安排300余万元,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投入850万元为242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包头、兴安盟精准扶贫中对残疾人采取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就业基地免费提供场地提供菜单式服务等措施,帮助残疾人脱贫,实现残疾人就业增收。呼伦贝尔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扶持3000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增加收入。

各级政府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燃气、暖、有线电视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对农村牧区低保及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每年每户补贴一吨煤或600元,每户每月减免家庭用电15度,水费减半征收。通过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教育扶持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医疗救助脱贫和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扶持、技能培训、信贷扶持等措施多维度助推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数从2015年的7.2万下降到了现在的3.86万,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普遍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初见成效。

(二)突出重点,兜底保障成效明显进一步树立保障意识,不断完善对残疾人的政府兜底保障办法,提高保障水平。一是经过积极协调和争取,《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办法》明确将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二是推进“两项补贴”提标扩面。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农村牧区每人每月30元、城镇每人每月50元,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全年自治区财政下达资金2.72亿元,有25.6万重度残疾人和25.71万名困难残疾人受益。呼和浩特市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0元。鄂尔多斯市城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年分别补贴4000元和3000元三是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政策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47.1%,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3.9%。乌兰察布市规定贫困残疾人在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乌海市低保户中的一、二、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400元医疗救助金阿拉善盟低保及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标准提高到300元。围绕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残联将推动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2017年改善残疾人民生重要工作去抓,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积极协调,起草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向自治区政府上报《关于在全区范围内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请示》,经自治区领导同意,《实施方案》正在会签中。

      (三)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补短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努力提升康复服务能力。与自治区卫计委、扶贫办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举办了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会议暨管理系统师资培训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下拨国家转移支付资金3465万元用于盟市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建立精准康复信息平台,全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243878人,提供康复服务104332人,康复服务率42.78%。举办自治区首届“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努力把残疾预防意识拓展到全人群,残疾预防责任落实到全社会。推进残疾预防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安排资金135万元对试验区孕妇产前筛查、高危孕妇产前诊断、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残疾人残疾评定进行补贴,为1200名高危孕妇提供补助资金60万元。继续实施自治区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对0-6岁残疾儿童基本情况、童康复救助政策、康复需求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继续实施自治区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抢救性工程,累计手术123名。积极推动与内蒙古国际蒙医院合作建设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了所有支持性文件,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安排资金826万元为8261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安排资金600万元对贫困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给予救助。与包头市政府、北京大学联合开展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智能康复技术产学研项目加快推进,碳纤维储能脚板七轴机械膝关节智能动力小腿假肢实现批量生产北京国际福祉博览会上我区设立独立展位展出奇瑞残疾人无障碍福祉车和北大智能假肢,自治区刘新乐副主席亲临展出现场视察指导。经积极推动并协调争取呼和浩特市被国家确定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加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锻炼,自治区卫计委等部门派出技术人员组成自治区专家技术指导组对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项指导,与北京市残联签订了人才培养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对300多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是务实做好残疾人教育扶持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要求,对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要求做出安排部署。与教育厅、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对残疾人教育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残疾人教育资助力度,下拔158万元,帮助3000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安排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5.1万元对217名残疾儿童进行资助下拨资金30万元,资助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内蒙古分院的残疾学生免费学习对全区400余名2017年应届残疾大学新生进行资助。各盟市残联与统战部、教育局、扶贫办共同实施“泛海助学行动”,对全区新入学贫困家庭残疾大学生每人发放5000元救助金乌兰察布市建立救助贫困残疾高中生长效制度每年为贫困残疾高中生发放2000元救助金。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400名残疾青壮年文盲接受扫盲教育。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新建综合教学楼顺利开工主体工程层封顶。

三是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努力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并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促进和规范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并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制定了配套的建设经费资助办法,安排7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各盟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进行补贴。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安排2500万元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安排资金500万元对城镇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1万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自治区安排100万元对全区27个盲人医疗按摩机构进行补贴举办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暨盲人医疗按摩现场培训会。据实名制统计,全年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3192人,城乡残疾人业比例达到50%。

    四是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全区各地在“全国第27次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点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阿拉善盟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新培养3名手语播报员,加大惠残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果展览设专板宣传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全国第27次助残日”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共同成功举办了“心手相牵、守望相助”公益慈善晚会和轮椅捐赠、慰问等系列活动。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我区选送6个节目分别获得1个评委特别奖、2个二等奖和3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实施了“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残疾人文化周”、推进盲人数字阅读等活动。

注重并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冰雪运动季”、“全国特奥日”等活动,打造残疾人健身体育示范点,为残疾人提供体育康复服务。参加全国举重锦标赛和第十一届世界冬季特奥运动会,我区4名运动员夺得了2金、2银、1铜的好成绩。积极筹备2018年第五届全区残疾人残运会,经积极协调争取实现了与自治区全运会同城同步举办

       五是不断提高残疾人维权信访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残疾人“七五”普法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联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盟市编制了当地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单位、进市场“六进入”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立法工作,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立法领导小组,经过前期积极努力,《办法》已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审议通过,待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执行。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残疾人维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残疾人在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上开辟便利渠道,为残疾人维权提供保障自治区和12个盟市全部开通了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接听接待处置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6215人(件次),权益维护、诉求调解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一是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水平。注重残疾人工作的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残疾人工作中的有关政策保障、服务体系、工作体制机制等问题,积极呼应、反映残疾人的迫切需求,主动参与、建言献策、多方呼吁,通过与残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参加座谈会、开展联合调研、积极建言献策等形式,积极参与涉及残疾人事务政策法规的制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注重残联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充实专业力量,年内考录了10名具有法律、康复特教专业人员,为自治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争取新增12名教师编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新鲜血液与北京残联签订人才培养对口支援合作协议,3名自治区和盟市残疾人工作者北京进行挂职锻炼与自治区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全覆盖的综合服务。继续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下拨资金1440万元,资助48个街道温馨家园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建设。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7800万元,建设12个盟市、旗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840万元,用于30个盟市、旗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购置设备。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等盟市康复中心已启动运行。通辽市旗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完成了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残联机关门户网站改版、OA办公系统、文书档案系统等基础项目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基础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展示系统建设。

二是专项调查数据及其动态更新为抓手,为出台扶残惠残政策提供新依据。持续加强和推进全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完成了对盟市和旗县(市、区)动态更新工作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截止2017年,我掌握了792692名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实名制数据,2014年专项调查以前的590848名持证残疾人增加201844人。通过研究分析动态更新重点数据关联情况,分别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专题报告,向自治区残工委相关部门通报了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情况,逐一向盟市政府(行署)分解反馈了当地动态更新相关数据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开展基层残联换届工作。按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