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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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18

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会属各单位,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各专门协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现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我会由会机关维权部牵头,机关党委配合,近期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确保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通过持久深入地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提升残联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法治内蒙古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从11月22日起至12月10日。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自治区残联机关干部和会属事业单位及福利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宪法学习教育(责任部室:会机关党委)

突出学习重点。组织各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宪法学习活动,做到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学宪法。残联党组、理事会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法律作为“宪法宣传周”学习重点内容。各党支部除参加会机关统一组织的专题培训以外,每个党支部还需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残联本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法治素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开展专题讲座。集中组织机关各部室和会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参加系列讲座。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传播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充分理解和认识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解读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三是开展宪法专题讲座,阐述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学习宪法,弘扬宪法。

(二)抓好残疾人群众普法教育工作(责任部室:维权部)

走进特殊职业技术学校,为在校学生举办一期民法典专题讲座,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书籍,帮助残疾学生树立法律意识,不断强化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同时邀请五个专门协会代表参加培训。

(三)观看庭审,以案释法(责任部室:维权部)

组织会机关和会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福利基金会、专门协会代表观看中国庭审网的庭审直播,更加直观地感受法庭审判的真实氛围,通过真实案例的庭审将法律规定及适用展示出来,实现普法效果。

各盟市残联可参照此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