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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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关于建立“邀访、探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6-28

各盟市残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残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密切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残联函〔2021〕4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密切残疾人工作者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邀访、探访、下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邀访、探访、下访”活动,使全体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力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将问题化解在基层;提高领导干部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措施

    各级残联要更加广泛倾听基层残疾人的诉求和着眼残疾人遇到的“急、难、愁、盼”相关问题,引导残疾人依法反映诉求,依程序通过合法渠道、途径、方式反映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一)各级残联要逐级建立残疾人“邀访倾听”制度。每半年邀请基层残疾人、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到残联,“把残疾人请进来”,围绕不同主题,面对面地直接听取诉求和意见,将残疾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记录备案,与残疾人进行交流和互动,进一步了解掌握残疾兄弟姐妹的所思所想、所急所困。

    (二)各级残联要逐级完善下基层调研和探访探视制度。“让残联干部沉下去”,落实机关干部基层蹲点调研、建立助残联系户和联系点、到所在社区报到并参与助残活动等措施,针对“老上访户”等特殊上访群体形成“结对疏导”,加强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根据实际工作中掌握的信访热点、难点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主动深入到信访事项发生地或信访人家中,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零距离”服务群众,现场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探访探视工作制度走到残疾人身边,倾听残疾人的诉求和心声,以一户多残、以老养残、重度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及时了解基本状况、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各级残联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每周固定一天作为领导干部接访日,值班领导要准时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因故不能到场的,要提前商请其他领导代替接访,要将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访时间、接访地点等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制度了解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协调解决个案问题,分析残疾人面临的共性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回应残疾人的诉求。

     (四)各级残联要建立领导包案制度。对属于疑难、重复信访等复杂信访事项,由业务工作分管领导包案解决,一包到底,一案一策,直至罢访息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业务部室及时办理;对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和研究处理的问题,可提出意见, 责成有关部室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交由党组理事会商议解决。包案领导要尽快对信访人进行邀访或探访,组织有关部室、单位认真解决问题并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跟进督办。

四、接访信息管理

(一)各级残联要做好“邀访、探访、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建档工作,将“时、地、人、事、因、果”等信访信息要素整理记录成台账,做到一事一卷

(二)各级残联要及时将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信息录入残疾人网上信访工作平台,以实现信息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身作则。要充分认识开展“邀访、探访、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各级残联系统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切实推动“邀访、探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落实落细。在信访问题接待处理过程中,为信访人提供政策咨询,详细了解群众的诉求,在做好解释、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将信访事项分类排队,梳理有代表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或改进。明确责任,限时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紧紧抓住信访事项的重点和关键,着重研究和促进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不合理或无理的诉求,要明辩事非,宣传法规政策,耐心解释和劝导,使其知法明理、心宽气畅、案结事了。

(四)强化教育疏导工作。在认真了解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切实做好疏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对无理缠访、闹访、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