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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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联2023年工作要点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30


         2023年,全区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世界观、方法论,准确把握其基本观点、核心要义、科学体系、根本要求,坚持不懈用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区各级残疾人组织和广大残疾人中兴起学习宣传热潮。针对残疾类别,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分类指导学习,围绕残疾人关注的现实问题,以接地气、有生气的形式,用听得懂、记得住的话语开展政策解读,推动二十大精神深入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

(二)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导推进机制,切实落实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台账,细化落实措施,一体化推进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到残疾人工作具体实践中,落实到更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实际行动中。

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增强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

(三)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督促盟市做好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强与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系,确保贫困边缘户、有致贫返贫风险的残疾人及时纳入监测范围,推动落实各项扶残政策。协协同乡村振兴局、农业银行将“富民贷”项目扩大到全区各旗县(市、区),并落实就业年龄段语后聋人工耳蜗筛查和加强与北京市残联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深化京蒙残疾人事业对口帮扶工作。

(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等各项政策,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机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配合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继续落实好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因意外伤害带来的负担。继续配合人社、财政部门落实城乡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代缴工作,确保应缴尽缴,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

(五)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建立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托养工作。贯彻落实《“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温馨家园”项目,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补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级评定办法,以点带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规范化和专业性。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基本服务供给

(六)加强残疾人就业兜底帮扶。推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残疾人就业政策,实现新增就业8000人。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等等级评定办法,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大爱北疆”——助业自强公益助残行动。开展“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增收项目,帮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增加收入。用好用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置残疾人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七)提升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组织开展第七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支持残疾人主动康复、互助康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加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90%。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早期干预试点,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康复师资骨干培训,对残疾人康复机构评估、指导。启动内蒙古康复与残疾预防学会工作。继续实施“大爱北疆、助康圆梦”系列公益行动,引导、对接北京爱尔基金会等慈善公益组织开展助康服务。承办第二十二届中国扶贫复明流动手术车交流会。

(八)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督促各盟市、旗县落实好残疾大学生资助有关工作和学前教育机构补贴工作。实施学前教育助学补助项目。落实《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培训,加强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特校教师、窗口单位服务人员等重点领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使用和推广工作。继续推动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设,确保到2023年底,103个旗县全部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残疾人教育普惠发展。

(九)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体育生活。继续扶持基层残疾人文化艺术中心和基层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依托内蒙古艺术学院加大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全力办好在鄂尔多斯市举办的全区第六届残运会暨特奥会。积极备战巴黎残奥会、杭州亚残运会、全国残运会等重大赛事。指导各地通过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或资格选拔赛的形式,选拔和培养优秀运动员。加强自治区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文化体育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项目。积极参与、承办“残疾人文化周”“大爱北疆·共享芬芳”“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和“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推进残疾人法治建设。继续推进《全区残联系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培训讲座。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国残联、自治区残联八代会等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推动《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入实施,营造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十一)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推进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加快城乡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开展无障碍体验促进和公益诉讼活动,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加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督查调研,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开展全区残联系统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培训,确保年度内如期完成6500户改造任务。

(十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的通知》,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落实残疾人“邀访·倾听”、走访探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等制度。及时处置化解残疾人来访、来信、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做好残疾人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残疾人工作。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养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十三)营造残疾人自强和助残的社会氛围。建成自治区残疾人融媒体平台,制作一批形式新颖、主题突出的宣传作品,以生动故事、典型案例等残疾人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法,增强学习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持续扩大残疾人事业成就宣传,打造“大爱北疆”残疾人公益服务品牌,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现代文明理念,讲好残疾人励志故事,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机关和会属单位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志愿者注册人数。举办志愿助残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助残志愿服务站建设。联络指导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相关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持续组织好公益助残服务活动。

(十四)完善残疾人事业支持保障条件。规范提高残联部门和残联系统财务基础工作及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下转移专项资金的有效督导和管理。依托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稳步推进打通残疾人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2019-2021年全区残联系统内部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做好自治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开展2023年自治区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做好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工作,加强课题研究工作的调度、管理和协调推进。筹备成立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持续推动自治区本级和盟市、旗县级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内蒙古康复学院建设,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

    四、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有效发挥残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十五)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要求,围绕“强三性、去四化”的总体目标,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继续推动“走转改”专项工作,以改进和加强残联干部作风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残联改革。落实“专兼挂”改革任务。加强基层残协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切实有效发挥“联系、维权、服务”等基础性作用,不断推动基层残协“建起来、强起来、活起来”的目标要求。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按照《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要求,督促各地加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指导旗县级残联落实专职委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六)高标准完成自治区残联本级换届工作。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联关于全国地方残联换届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残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主动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中国残联进行请示汇报,加强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自治区残联本级的换届工作,于2023年6月底前,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

(十七)加强残疾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上半年分2期完成机关、会属单位全体在编干部和五个专门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相关人员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开展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残联新任领导干部业务培训。按照好干部标准,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采取多种方式,不断改善干部年龄结构和职务(职级)层次的梯次配备,形成科学合理的配备比例。加强对盟市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定期与未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的盟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配备残疾人专职领导干部。

(十八)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作用。支持自治区本级各专门协会建设,指导各专门协会谋划好2023年度工作和活动安排及各类培训等,发挥其“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承担起全面了解本类别残疾人状况和需求、及时反映特殊困难和迫切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等职能职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五个专门协会与自治区残联同步换届的各项工作,选配好各类别协会人选,对新任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进行业务培训。支持和保障自治区本级各专门协会工作经费,并做好审核和监督。

    五、全面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十九)坚持和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残工委协调监督、有关部门承办、社会参与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大对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让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做到“七个摒弃”, 用有解思维推动各项工作。